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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1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、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和边防工作的 方针、政策、法规、规定、制度,
研制我市年度反走私及海边防工作部署、阶段性反走私专项斗争方案和海边防工作计划,经批
准后组织实施。
2、组织、指导、协调、检查、监督各县(市、区)和有 关执法部门,开展反走私联合打击行
动和综合治理工作,组 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及沿海县(市、区)落实海边防建设及管理工作,
总结相关经验
3、调查、收集走私活动和海边防情报资料,分析、研究走 私动态、特点、规律,掌握海边防
要情,提出应对措施并报告市政府及通报有关部门。
4、处理群众对打私、边防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,组织、指 导、协调辖区各地各有关部门调查
重大走私案件及相关线索,督促案发地有关部门查处举报的走私贩私案件。
5、组织、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处理暴力抗拒缉私及海边防的突发事件。
6、组织、指导、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及海边防工作。
7、检查、监督各县(市、区)、乡镇及缉私职能部门,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反走私及海边防工作
的方针、政策,以及省、市反走私及海边防的政策、法规、制度、规定的情况。
8、组织、协调、指导跨市走私案件的查处。
9、承担市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市边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10、承办市委、市政府,以及省打私办交办的其他事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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